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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还没房产证,但女方要求把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如果将来离婚分割财产,要如何分割

离婚 2019-04-17 08: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不是以房产证办妥为法律标准,符合夫妻共有产财情况的,离婚时都可以依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如果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的情况下,则通常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是不在离婚分割的财产范围之内的,因此,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在婚前就具有该房产,并且没有另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通常应当由财产所有人单独享有,离婚时不会由双方来分割房产。
  • 1,婚前买的,登记在一人名下,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2,共同经营的公司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
    3、其他财产,无特别约定也是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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