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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欠别人钱没还,被告上了法庭请问他的房子会被强行拍卖吗?

刑事辩护 2019-04-19 01: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别人钱应当积极还款,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
    1、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一般民事纠纷都采用调解;
    2、即可以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也可以是法院达成的调解;
    3、对于调解不成的,法院进行判决。
    要求恢复原状、停止侵害并且赔偿损失。
  • 司法拍卖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其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司法拍卖的房源,大都需要一次性付款。一般在拍卖竞买前,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拍卖保证金,成交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补足余款。
    对于投资者来说,一次性付款会具有更大的压力,所以要求竞拍人对自己的资金状况进行全面考量,不要盲目跟拍。
    二、法院拍卖财产时报出的拍卖价,通常只是“裸价”,参拍者如果举牌竞价成功,除了要一次性全额向法院支付成交款外,还要承担一些隐性费用。
    以房产为例,费用里除房屋款、税费等,若被拍卖房子的名下还有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也需竞拍人一并承担。这些费用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竞拍者需要谨慎对待。
    三、区别于选购二手房,司法拍卖的房子看房并不方便,若没有实地考察看房,很可能遇到存在建筑瑕疵的房产。
    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该房屋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问题。法院对房子的瑕疵不担责。因此,竞拍者应该尽可能了解被拍卖房产,以免拍卖之后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
    四、司法拍卖的房屋基本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起诉,查封抵押房产,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中可能会出现一房多卖或者多次抵押的情况,即便竞买人拍到了并持有强制执行的文书,但客观上也会惹上其他债权纠纷或导致无法及时入住。
    解决债务纠纷往往十分麻烦麻烦,竞拍者必须要提前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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