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转让双方的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房产证,如房产证、无产权证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等;
2、亲自填写表格。上述材料准备好后,双方必须亲自提交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员核对相关信息。
公证申请经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将核对房产协议书内容、房产权利证明,以及当事人的签约是否受骗、误导;
4、公证人核对信息后,双方在公证人面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