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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有效条件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立遗嘱 2024-04-08 19: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符合下列条件的立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1、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的能力,也就是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4、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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