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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想让孩子去世后卖掉房子,把房子的钱分给孩子。你能立遗嘱吗?怎么X?房产管理部门认可吗?财产管理部门认可吗?

立遗嘱 2024-04-10 1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立遗嘱是指公民对自身的财产进行分配,死后生效的行为。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房产,需要告诉其他子女。因为房管局会要求其他继承人签字确认,否则一般是不会给办理过户手续的,这种做法是房管局为了避免自身要承担责任。如果其他子女对当事人继承房产不服或者不配合签字,可以通过向有关法院进行起诉的方式。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 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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