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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多少年被视为事实婚姻?有了孩子,但没有办结婚手续,婚姻合法吗?

离婚 2019-04-29 14: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办结婚登记满足结婚条件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双方合影照片即可办理,男女双方只有到当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才能成为法律上的合法夫妻,受到婚姻法保护。那么,结婚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般来说,是要经过三个程序的,即申请、审查和登记。
  • 对于非法同居有孩子,要想解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自己属于哪种同居关系。根据生活中的同居情况,法律上对同居的分类一般分为以上三种:
    1、 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2、 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3、 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 2003年9月27日电 根据即将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如果补办结婚登记,则适用《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要签署《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中国民政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式样,当事人在声明书中要公布自己和对方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件号、常住户口所在地等信息,并在监誓人面前完成方能有效。
    声明书还要求当事人声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现均未再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
    根据有关规定,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坚持和完善婚姻登记制度,有利于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婚姻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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