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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辨识股权收购与参股关系

公司并购 2024-04-13 0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当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经营控制权,称之为接受该企业。而未取得经营控制权的收购称之为投资。在收购国资股权过程中,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做好尽职调查工作;2、对拟收购行业要有所了解;3、留心被收购企业未履行完毕合同;4、签署缜密的股权收购合同;5、办理严格的资产、产权移交手续。
  •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当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经营控制权,称之为接受该企业。而未取得经营控制权的收购称之为投资。在收购国资股权过程中,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2、对拟收购行业要有所了解;   3、留心被收购企业未履行完毕合同;   4、签署缜密的股权收购合同;   5、办理严格的资产、产权移交手续。
  • 公司法关于股权收购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股权收购,即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收购,可以看成是股权的有价转让;
    2、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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