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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婆家购买房子.当时签订合同是婆婆与老公两个人的名字.婚后可以办理房产证.经老公同意直接办理我的名字.重新签订购房合同.现在房产证没下来再办理中.老公实施家庭暴力.我要求离婚.房屋怎么分割?属于谁的?婆婆可以撤销赠与吗?但我们没有赠与合同婚前婆家购买房子.当时签订合同是婆婆与老公两个人的名字.婚后可以办理房产证.经老公同意直接办理我的名字.重新签订购房合同.现在房产证没下来再办理中.老公实施家庭暴力.我要求离婚.房屋怎么分割?属于谁的

离婚 2019-04-25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房屋产权分割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分割共有房产,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房产和对共有房产作重大修缮不同。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  
    (二)裁判分割  
    1、裁判分割的起诉要件  
    (1)对按份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  
    (2)原告须对房产有分割请求权。  
    2、裁判分割的具体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房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2)变价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3)折价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予以分割。这里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房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加实物。采取这种方式分割共有房产,首先要评估共有房产的价值,最好由中介机构进行,然后才能进行折价分割共有房产。
  • 关于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能否撤销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超过一年就不可撤销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房屋遗产继承分配:
    一、继承的方式有两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 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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