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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结婚.2010年买房.办理购房手续时只填写他一个人名字.后来见房产证上说明个人所有.上个月一起到房产局办理加上我的名字了.但土地证还是他个人名字.请问如果离婚房子归纳我个人.还有什么不能到位吗

离婚 2018-12-06 02: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办土地证不办房产证可以吗  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所以,补办土地证是不可的。建议办理房产权证。土地证只能证明土地归属。
  •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
    (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
    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
    (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 你好,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买房,房产证虽然是一个人的名字但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人还贷仍属于夫妻共同还贷,除非你们有特别的约定。
    诉讼离婚:婚后财产一般均分,婚后债务一般平均承担。协议离婚:你们可以自由约定。 欢迎电话详细咨询解答。
  •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麦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麦双方份身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供提户口本、结婚证。
    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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