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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矿工人体检查出肺有病,单位只告诉换工作,我去三甲医院检查了肺部确实有病但没能给诊断,我申请去职业病医院确诊,我担心一旦查出是职业病医生又不告诉我,我可咋办,因为职业病院和单位是一个系统的有可能隐瞒我的病情求助指导我是矿工人体检查出肺有病,单位只告诉换工作,我申请去职业病医院确诊,我可咋办

劳动纠纷 2019-06-13 12: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职业病应当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疾病防控中心进行鉴定。
  • 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业病防治法》: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十一条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第十二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第十二条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
  • 职业病需要通过鉴定才可以知道,建议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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