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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全额买的房子,记在我的名下。结婚后又加了对象的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归我?

离婚 2019-04-18 17: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 买房子是大事,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也是大事,尤其是新婚姻法出台以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事情更是此起彼伏。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视情况而定的,根据自身情况不同,办理的流程也是不一样的。  
    一、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在有房无贷的情况下,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二、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在有房有贷的情况下,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三、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
    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地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以上就是对“房产证上怎么加名字”“如何办理房产证加名字手续”所作的解答。总之,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夫妻之间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事情已经形成一股潮流。毋庸置疑,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保护自身利益最好的办法。但是,在加名字之前,当事人应当对房产证加名字的流程进行初步的了解,这样在能保证您尽快办理完毕房产证加名事宜。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婚前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在我结婚时加上妻子的名子如果离婚了房产怎么分?父母出资为儿子购置的房屋,结婚时添加儿媳的名字,是父母对儿子和儿媳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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