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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为一年,租金提前退还。你能在租金到期时退还押金吗?

房屋租赁 2024-04-16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的押金通常情况下是能退的,但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租赁房屋,未造成房屋损害的,则合同到期后押金能退。如果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因过错造成房屋损害的,则押金可能会被扣除或者不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首先要看租赁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其次解除合同后正常情况下押金是可以退的,第三剩余租金可向房东主张
  • 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损坏了屋内的设施,且房东有证据证明设施是租客损坏的,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不退押金,但在屋内设施未损坏的情况下,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给租客,如果房东拒绝不退还,租客可以提起法律诉讼,强制房东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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