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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不经同意,拍照录像,还嘲笑,并转发到他们建立的群里,算侵犯肖像权吗?

肖像权 2024-04-18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您的肖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对方不仅未经您同意拍照录像,还进行嘲笑并转发,这明显侵犯了您的肖像权,并可能对您造成精神损害。建议您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针对这种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向平台投诉,要求平台删除侵权内容;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证据情况以及您的个人意愿来决定。
  • 这种行为侵犯了您的肖像权。在不同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侵权行为较轻,可以尝试与侵权人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相关内容;如果侵权行为较严重,可以向相关平台投诉并要求平台介入处理;如果侵权行为对您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或经济损失,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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