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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用人单位不用我,说我做员工餐难吃,我自己提出辞职走人,一个月我干了24天,工资只给一千五百元,我基本工资5千元

讨薪 2024-04-19 1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足额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您的工资,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承诺的工资标准履行支付义务。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或违反其他法律规定,您还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
  • 如果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仍然应该支付您应得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也不能拖欠或未足额支付您的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时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您还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或补偿。在辞职前,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好工资和补偿问题,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 除了申请仲裁,您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维护获得足额工资的权利:首先,您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工资标准和支付方式,并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帮助您追讨工资。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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