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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员工和上一任门店老板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门店老板把店转给了我,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这个员工还在继续上班,我有什么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0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作为新任门店老板,对员工承担一定的责任。虽然员工与上一任老板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未与您签订新合同却继续工作,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您应尽快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否则,员工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且若发生劳动争议,您可能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 针对您的情况,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若员工同意,应尽快与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避免潜在纠纷。
    2. 如员工不同意签订新合同,可考虑与其协商解除原合同并给予相应补偿。
    3. 若员工既不同意签订新合同也不接受协商解除,建议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遵循执行。
    在处理过程中,请确保与员工的沟通充分且记录完整,以保障双方权益。
  • 针对您所述情况,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责;二是与员工协商,若员工同意,可解除原合同并签订新合同。选择哪种方式,需考虑员工意愿、门店经营需求及法律规定。建议及时与员工沟通,确保合法合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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