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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买的精装房,后私自无装修,据了解楼下漏水问题早已经出现,但从未找过开发商或物业,现在已经过了质保期,但突然要求找我协商索赔漏水问题。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业主维权 2024-04-22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不应承担责任。楼下漏水问题若在质保期内出现且未及时处理,责任应由开发商或物业承担。已过质保期突然要求您赔偿是不合理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出卖人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并承担修复费用和其他损失。
  • 针对此问题,具体操作如下:
    1) 核实漏水问题的起始时间和质保期,确定责任归属;
    2) 若在质保期内,联系开发商或物业进行修复,并记录沟通过程;
    3) 若已过质保期,收集证据证明问题非您造成,并与对方协商;
    4) 协商无果,可考虑法律途径,如起诉或应诉,根据漏水情况和损失大小来确定诉求或应对策略。
  •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1) 与开发商或物业协商;2) 找物业反馈情况;3)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选择时,可以先尝试协商,若无果则向物业反馈,并保留证据,以备可能的法律诉讼。已过质保期的情况可能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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