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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妈妈离婚了 我妈妈净身出户 我跟我爸爸生活 妈妈不给抚养费 我应该怎么起诉她

离婚 2019-04-22 08: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夫妻离婚时分割共有财产一方所谓净身出户,和支付孩子抚养费没有关系。
      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由离婚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二人协商,一方愿意净身出户。
    法律上来说一般没有强制的,即使一方出轨等,法律规定可减少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事实操作中,这类事情一般至多是少分一些,而且数额一般比较小。
    只有触犯了刑法造成人身伤害,等恶性案件,经过起诉离婚,有可能(只是有可能)会净身出户。但一般也会考虑对方以后的生活来源,所以一般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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