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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几天说明,离职工资以实际天数的百分之五十结算合理吗?

讨薪 2024-04-23 1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离职需提前三日通知,离职工资应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不能随意扣减。依据《劳动合同法》,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否则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劳动者工资。若公司按实际天数的百分之五十结算离职工资,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按法定标准支付工资。若公司不予理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 试用期离职一般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工资结算应按实际出勤和双方约定进行。如遇到工资结算争议,可首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若情况严重,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时,应充分考虑自身权益保护和维权的成本与效率。
  • 试用期离职需提前三日通知。具体操作上:一,书面提交离职申请,注明离职日期;二,与公司人事或财务确认工资结算方式,确保按实际出勤天数和约定标准结算;三,办理离职手续时当面结清工资;四,如遇公司不按规定结算工资,保留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在不同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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