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交通通事故我只有交强险,我是次要责任,造成对方6800元修理费用。保险公司陪了2000元。我应该在陪多少?我是次要责任,造成对方6800元修理费用。我应该在陪多少?

交通事故 2019-04-14 13: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以下方式进行划分责任赔偿。
    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即时是主要或者次要责任,都属于有责范围,按有责方限额赔偿 就是说财产损失2000以下,都是相互赔偿.(2000是财产有责赔偿的限额)超出2000元限额,才是70%(主责)和30%(次责)划分。
    例子:假设你的车损3000,其中只要对方有责(即时是次责),他都是按照交强险有责2000元赔付.剩下的1000元,你要承担70%,对方承担30%就是说你自己主责承担:(3000-2000)*70%=700 对方次责:2000+(3000-2000)*30%=2300。
    交强是国家强制规定买的 ,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所以在有责的情况下,是要赔付12万的死亡伤残 1万的医疗费用 2000的财产损失,无责也是要赔的,无责是
    1.1万的死亡伤残,1000的医疗费用,100的财产损失。
    还有一个是赏优罚劣的原则,以5座的客车为例,第一年保费是950,如果没有出险,没有用交强险进行赔付,第二年是855(下浮10%),第三年是760下浮20%). 如果 第一年出险了,用了交强险赔付,第二年是950,如果多次出保由保险公司规定了。
  •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和精神赔偿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精神抚慰金=5-8w。
    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他项目,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具体数额建议委托律师计算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和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