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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和非法行医药店的医生和营业员把脉卖活血化淤的药,那些都是孕妇禁用的药,小孩不保大人差点没命

综合法律 2019-04-25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地从事医疗活动,具体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其没有法定执业资格或许可的医疗行为即是非法行为,自然属于非法行医。
    简言之,非法行医就是违反医疗法律法规之许可从事的一种医疗违法行为。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意义下,除无证行医外,医疗机构及个人均可成为非法行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 1、从主体上来看,非法行医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行医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也可以是合法执业的医生。
    2、从主观方面来看,两罪都是故意,但是目的不同,非法行医是通过行医进行营利,而诈骗则是通过这种行为骗取他人的财产。
    3、从客观方面来看,非法行医的主要行为是行医,就是说是以医疗行为为主要部分,而诈骗行为在客观方面的主要行为并不在于行医,而在于将他人的钱财骗到手,钱财到手之后行不行医都没有关系了,所以行医并不是诈骗的主要行为。
    4、从客体来看,非法行医侵犯的是国家对医疗卫生的管理秩序和就诊人的人身权利,而行医诈骗侵犯的主要是就诊人的财产权利。
  • 人身损害赔偿索赔程序
    1、伤情鉴定。
    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为你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侵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是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即构成犯罪,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应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而公安局不予立案,那么受害人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伤残鉴定。
    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等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半年左右。伤残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计算伤残补偿金的标准,结果分为十级,1—10级伤残,逐级减弱。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索赔内容。
    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
    如果死亡的,另加丧葬费,死亡补偿金替换伤残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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