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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提出离职公司以未完成工作被投诉为理由不发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5 0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提出离职,公司以未完成工作被投诉为理由不发离职证明,这是不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权以未完成工作为由拒绝发放离职证明。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试用期提出离职,公司不发离职证明可能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公司拒不改正,可能面临罚款等法律责任。同时,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除了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外,你还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解决纠纷。同时,建议保存好所有与离职相关的证据,如通知函、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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