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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人合伙开了一间店,但是没签合同,之前答应在店内上班是有工资的,然后以没有盈利为由近一年没有兑现,后面我表示要离开就让我直接走一分不给,这样我能要到我上班的工资吗

讨薪 2024-04-26 2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有权要求支付上班期间的工资。依据《劳动法》,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即便未签合同也有权获得相应报酬。如遭拒绝,建议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不及时处理可能面临经济损失和维权困难。
  • 可以要求工资。处理方式如下:
    1. 首先尝试与合伙人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协议解决问题;
    2. 如协商无果,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记录等,证明自己的上班情况和工资待遇;
    3. 然后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对方支付工资;
    4. 如仲裁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过程中,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维权使用。
  • 您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处理方式有:1) 与合伙人协商解决;2) 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3) 寻求法律援助。在选择时,可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投诉或法律途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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