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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手机店买了一部手机。一个星期后,商店说它很便宜。让我回去弥补差额。我应该赔偿吗?有没有法律规定支持我不补充?有没有法律规定支持我不补充?我在手机店买了一部手机。一个星期后,商店说它很便宜。让我回去弥补差额。我应该赔偿吗?有没有法律规定支持我不化妆?非常感谢。

消费者维权 2024-04-27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各种途径维权。比如协商、申诉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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