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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住院其间,用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8 1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病住院期间,用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劳动者因病住院,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需根据劳动者实际病情、医疗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 劳动者因病住院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应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等因素计算。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主张经济补偿的权益。
  • 劳动者因病住院期间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先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解除原因。如认为解除不合法,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准备好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医疗证明、工资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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