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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看到了有关竞业限制协议相关的内容,现在想多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有人知道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是怎样的吗?

合同纠纷 2018-07-27 09: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签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签订一份公平、合法的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应注意以下方面:  
    (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原则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用人单位给付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补偿数额应明确,支付方式是在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限内按月支付。  
    (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责任要有明确约定。所约定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必须合理、可行,不能超过劳动者的经济承受能力。  行为构成对诚信义务的违反,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竞业禁止补偿金有标准吗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要给予补偿,但具体标准未明确。  对于应支付多少的补偿费用,根据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情况不同而不同,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在实践中,一般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年收入的1/2或者2/3。补偿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次付清,可以在在职时给付,也可以离职时给付。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2/3。  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前款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珠海有关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争限制的,在竞争限制期间应当按照约定向员工支付补偿费;没有约定的,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的1/2。
  • 不拿补偿就能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吗?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者本人不来领取的,是不能因此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协议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本人不来领取补偿金的,不能以此为借口违反竞业限制协议。   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可以不遵守该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者本人不来领取补偿,而不是公司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是不能因此而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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