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老公是二婚,各有一孩子,婚前他首付19万买了一套商品房,两个月后就办理了结婚登记,他的钱还贷,装修的钱也是他的,他仗着房子是他的名字,我妇科方面有问题需要休息,所以老陪着女儿睡,不满足他就破口大骂,还让我们滚,我父母都希望我忍着,我想知道我不幸去世了,我父母、女儿在配偶之后有继承权,但我不想让他继续抚养我女儿了,因为他肯定是不想变卖房产给我父母赡养费和女儿的抚养费而假意继续抚养我女儿,目前我能做哪些准备?我想知道我不幸去世了,女儿在配偶之后有继承权,因为他肯定是不想变卖房产给我父母赡养费和女儿的抚养费而假意继续抚养我女儿

继承 2019-04-24 18: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儿和儿子有同样的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你好,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一方配偶去世,婚前财产如果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则夫妻间去世一方的财产无需分配,直接按遗产出来。如果婚前财产没有约定的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先分一半,剩余一半为遗产。如果去世一方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 1、女儿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2、《继承法》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郴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