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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20年租赁合同,对方付了5年后不愿意付了,能不能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承担多少违约金

租赁合同 2024-04-30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方不付租金属于违约,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双方可以事先约定违约金,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若未约定,违约金需根据实际损失来计算。长期不处理此违约行为,可能会导致您的损失持续扩大,建议尽快采取行动。
  • 对方违约不付租金时,您通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金。具体选择是协商、诉讼还是仲裁,应根据双方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决定。如果合同条款清晰,双方愿意协商,则和解可能是最快的方式。如有争议,可考虑诉讼或仲裁,选择时应考虑时间、成本和可执行性。
  • 对方5年后不付租金,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具体操作:1)发出书面违约通知,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未付租金;2)如对方仍不履行,可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或《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3)违约金数额依据合同约定或实际损失计算,但不能超过损失的30%。建议及时处理,以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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