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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精神病史的人士是否可以进行公证遗嘱的操作

立遗嘱 2024-05-01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精神病史的人士在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进行公证遗嘱的操作,因为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意识正常时,或精神病已治愈的自然人可以立公证遗嘱。若精神病人因疾病失去行为能力,其所立的公证遗嘱将无效,可能导致继承人无法合法继承财产。
  • 有精神病史的人士在立公证遗嘱前,应先进行医学鉴定,确认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具备,可正常进行公证遗嘱操作;若不具备,则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处理遗产事宜。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在遗嘱中明确说明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和遗嘱的执行方式。
  • 对于有精神病史的人士,常见的处理方式是首先进行医学评估,确定其当前的精神状态。若评估结果显示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可以选择进行公证遗嘱;若评估结果不佳,则应避免此操作。选择处理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医学专家的意见和法律规定,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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