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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与等红灯,摩托车被扣了,没牌子,没驾驶证,只有机动车驾驶证,,去交罚款会有哪些罚款和扣分吗

交通事故 2019-05-02 23: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安交管部门只有因搜集证据的需要才可以扣车(例如鉴定车速、刹车灯光是否合格等,不能因为赔偿的需要扣车,因赔偿需要扣车应当通过法院财产保全程序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具体个案可能更短),检验鉴定完毕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 摩托车被民警扣了,要去派出所取车,需要带驾驶证、行驶证。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 驾驶证扣分且要交罚款:
    (1)、记分和处罚是同时执行的,只要有记分就得交罚款,交了罚款记分就消除了,否则就要自动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的。
    (2)、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3)、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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