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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五年,还剩两年,想转让,合同未体现不得转让,但是有不得转租,但房东口头说可以转让不许收转让费,这样我可以转让并收取转让费吗想转让,合同未体现不得转让,但是有不得转租,这样我可以转让并收取转让费吗

合同纠纷 2019-04-18 06: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
    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房屋买卖双方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关证件,到同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至此,土地使用权随着房屋买卖发生变更。
  • 保险理赔 权益转让书范例权 益 转 让 书
    保险单号码:
    保险 金 额:
    赔 案 号:
    致: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关于上述保险单项下所承保的位于 (地点)的 (财产)于 年 月 日发生 (事故)索赔一案,贵公司支付的赔款 (大写) (小写)已收到。立书人同意接受上述赔款,并不再就本次事故提出任何的索赔。
    鉴于收到该款,立书人同意将已取得的上述赔款部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让给贵公司,并同意贵公司以贵公司或立书人的名义向责任方追偿或诉讼,立书人并将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以利贵公司实现该项权益。
    立书人(签章): 年 月 日
  • 一,房产转让是可以选择赠与方式的。
    二,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三,办理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的主要流程如下: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
    0.05%的印花税;
    3、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 首先,另外两个房客的租赁合同在一房东和二房东到期时面临被解除的危险,因为前者以后者为基础;其次,因二房东的行为如果构成了一房东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则另外另房客的租赁合同同样面临解除;第三,二房东虽有转租权限,但是一般来说还是需要房东对于另外两房客的租赁作出确认的,所以从这点看,也是有风险的;至于两房客因前面的三种情况面临损失,仅能起诉二房东。(前面答复的前提是两房客未能与房东达成签订新租赁合同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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