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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上二休二工作制,上一个12小时的白班,上一个12小时的夜班,然后休息两天,如此循环。最近想休2天年假,领导说我们的工作时间比行政班长,要求我们休假以小时为单位,8小时算一天年假。这样我要请两天假期的话,就得花掉24小时,也就是3天年休假了,请问这样是否符合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7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情况应享有连续24小时的年假。领导要求以8小时为一天年假单位,导致两天假期实际消耗三天年假,这并不符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原则。您有权要求按照法定方式休假,否则可能影响您的合法权益,如休息不足导致的健康问题或工作效率下降等。
  • 您好,关于您的休假问题,处理方式可因具体情况而异:
    1. 若公司政策明确支持连续24小时休年假,可直接向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注明休假起止时间;
    2. 若公司政策不明确或领导不同意,可尝试与领导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 若协商无果且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处理过程中,请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用。
  •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首先与领导沟通,明确表达按照连续24小时休年假的意愿,并指出这是您的合法权益。若沟通无果,可考虑向公司人事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更合理的休假安排。在选择处理方式时,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冲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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