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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一下仲裁的问题

劳动仲裁 2024-05-08 1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仲裁协议应当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三项是仲裁协议必不可少的内容,是仲裁协议有效成立的基本要素。根据《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 如果纠纷不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可仲裁范围内,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或行政争议。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
  •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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