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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时间摔倒了。我当时骨折了。现在我已经出院三个月了。现在腰痛的单位应该负责吗?

工伤索赔 2024-05-08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上班时间摔伤公司需要付一部分责任。其实这个事情在法律上就是算不算工伤的问题,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可以先向劳动局投诉举报
  • 可以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伤情恢复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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