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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18岁办不了证,又有小孩了能怎么处理,可以等20岁再办结婚证,然后小孩2岁再入户口吗

离婚 2019-04-16 0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中国,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必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是中国公民。中国公民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证明。但是也不是所有的中国公民都可以和外国人结婚,如现役军人、专业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人员均不可与外国人结婚。
  • 首先,要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这是两样非常重要的东西,也是自己身份的证明。这也是为了防止那些办假结婚证的人有机可乘。
    其次,要提供婚姻情况的说明。这样的说明一般是由相关单位出具。
    还要提供结婚双方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以及没有间接血缘关系这样的证明,如果你的对象有过婚史,那么就需要带着离婚证,或者是有效的判决证明来进行登记。
    最后,可以带上照片。
  • 不可以。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男性的法定婚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的不得早于20周岁。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但根据婚姻法第50条规定的精神,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基于本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等实际情况,可以对法定婚龄作变通性规定。
    你所说的女方法定婚龄修改到18岁只是有关学者的建议,并未形成实质的修改。

  • 1、该前提下,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起诉状等,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参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  
    2、要求解除当事人双方的“同”居关系,并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权等,做出判决(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代为办理);  
    3、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一,户口迁回原籍的程序、需要的证件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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