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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公司现在停止生产,但没有终止我的劳动合同。我要求员工每天签到,以获得最低工资。公司一直拖延终止我们的合同,不想为终止合同支付赔偿金。每月1000元,我们每天都要登录。我们如何保护我们的权益。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0 19: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没给赔偿的,劳动者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或者去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或者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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