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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个人借了我的钱。到期没有还我,在欠条在写下把他的房子抵押给我,到期不还房子由我处理,该房有房贷没还清。我可以让他卖房还钱吗。谢谢有个人借了我的钱。在欠条在写下把他的房子抵押给我,到期不还房子由我处理,我可以让他卖房还钱吗。

债权债务 2019-04-19 08: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贷一个月不还会被银行进行贷款催收。 未还贷款处理方法: 在欠款逾期时会进行催收贷款; 逾期超过9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 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可以参考以下: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
    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  借款人:
  •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2、《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即是说,该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应当自要求偿还借款时起算。合理期限不能超过1年。
  • 民间借贷沒借条可以起诉但不一定能胜诉;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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