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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6月签了买房合同,去银行办贷款没办下来。是开发商烂尾。后来开发商从新开发于2017年底接到拿房书面通知于2018年5月底拿房。中间没有接到任何书面通知。现在想交钱拿房但是开发商要我退房。我于2015年6月签了买房合同,去银行办贷款没办下来。是开发商烂尾。

银行 2019-05-04 09: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贷款买房时因开发商违约要求退房的,房屋的贷款应由申请人(贷款人)偿还,但是开发商违约的,申请人可以另行其追偿:
    (1)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虽然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
    (2)而与开发商之间则是一种房屋的买卖关系,虽有两者都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两者的合同双方是不一样的)。

  • 1.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你现在提出退房,属违约行为。
    2.违约赔偿应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协议上写的定金不退,一般是指交付定金之后未付全款之前。但如果协议上关于退房只有这一处规定,自然对你有利。因为对方找不到要你多付违约金的依据。
    3.你说收到发票,如果是这样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发票是税务部门开的,表明购房手续已经基本完成,所有交易材料都已经上报。这种情况下提出退房,开发商会以蒙受巨大损失为由拒绝退房或狮子开大口要赔偿。
    4.如果你执意不要房子,可以与开发商商量,能否通过更改内册名字转让。如果有这个可能,宁可给开发商一点好处让房产脱手。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 房贷断供后解决办法
    向银行申请一定时期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
    通常情况下,出现暂时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时,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要求暂时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前提是一定要准备好关于借贷款的相关资料,然后对个人目前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进行详细的阐述,等待银行的审批。
    如果家中有其他的资产可以提供有力的资产证明,比如车子等,那就更容易获得银行的审批了。
    申请延长贷款期限
    如今大多数的购房者贷款时对贷款期限这一栏都有自己的考虑,一般以20年、30年居多,但是很多人都在还款的过程中,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加,选择提前还款,所以既然有提前还款这一说法,那就同样存在可以满足资金困难者的延迟还款。
    但是这种方式仍然需要与银行协商才可实行。更主要的是要考虑贷款人的年龄、工作能力、经济能力等,符合条件的,银行才会同意放宽贷款期限限制。
    尝试理财型房贷
    “理财型房贷”属于当前社会发展之下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借贷形式,比如有的银行会推出“理财型房贷”,把贷款人已经偿还的房贷借给贷款人,通过一定的利息达到盈利的目的,也缓解了贷款人的困境。
    房贷断供后,贷款人可以尝试以此种方法,获得银行的再次支持,缓解征信不良、无法养房的困顿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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