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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现所住的商品房是我爸在世时买的,后来因为他做生意把房子抵押在银行,2003年我爸生病去世了,房子还没能赎回来,还欠了债。那些年都是我妈打工维持我们的生活,家里的开支都是我妈负担。在2012年,法院要我们把之前抵押的贷款还清否则就收楼,欠款是五万多,当时我拿了2万出来,我哥向亲戚借一万五,我嫂子出一万五,才把房子赎回,房产证上还是我爸的名字,现在我嫂子跟我妈的关系极其恶劣,我嫂子好吃懒做,还要我妈一快70岁的老人出去打工,不仅如此,她还天天对我妈破口大骂,不给吃用,现还发展到对我妈动手,还叫嚣到这房子她有份的,要把我妈赶出去!请问这房子她有份吗?面对这种野蛮无耻之徒,我们该如何保护好自己?后来因为他做生意把房子抵押在银行,房子还没能赎回来,不给吃用,请问这房子她有份吗?我们该如何保护好自己?

银行 2019-05-21 10: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取得法院强制拍卖的房子相关材料,然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 1.老人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于赠与合同。赠与人拥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2.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房屋作为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为登记,房屋已经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可以撤销赠与。
    4.但是,还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即使不动产已经变更登记,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5.如果没有上述情形,老人不得撤销房屋的赠与,该房屋仍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6.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7.该房屋再由女儿的配偶、女儿的子女、女儿的父母继承。
  • 房产证抵押贷款人必须和房产证上面的人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贷款人及所抵押房屋所要具备的条件:
      贷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次,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 )+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 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 1、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
    2、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
    3、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4、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
    5、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7、一般为“房龄+借款人年龄”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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