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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装修合同,只有总价,却没有任何材料明细报价,这份合同有效吗

装修纠纷 2024-05-14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的意思表示。装修合同原件丢失后,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补签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装修合同丢失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合同内容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丢失合同一方尽量和对方积极协商,补签一份合同,写明装修材料、工期、质量、检验与验收、保修期、价款、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您好!关于装修施工合同注意事项的问题,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2、付款方式的确定,还要出具审计报告或结算清单。3、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规格及型号。4、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5、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
  • 装修纠纷依据签订的合同,没有或者不够详细只能找出具体质量不合格的地方投诉到工商消协,还不能解决的问题只能法院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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