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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招人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上班四个月,结清工资后,对公司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讨薪 2024-05-15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项目部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每月二倍的工资。因此,劳动者在上班四个月后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是有法律依据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赔偿期限最多为11个月,且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为一年,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
  • 劳动者发现项目部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应立即与项目部沟通并要求签订。若沟通无果,劳动者可收集工作证据,如工时记录、工资条等,以备日后维权。同时,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项目部支付双倍工资等赔偿。
  • 劳动者在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时,应准备能证明与项目部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工时记录等。同时,还需提供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如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仲裁委员会判断事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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