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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撤销与变更是否必须通过明确表示方式

立遗嘱 2024-05-15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的撤销与变更,确实需要通过明确表示或行为来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通过明示方式撤销或变更,也可以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来视为撤回。若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遗嘱撤销与变更方式多样。可明示撤销,如书面声明;可订立相反遗嘱来变更;若存在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操作时需确保遗嘱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情形。
  • 遗嘱的撤销与变更可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实现。明示如书面声明,默示如订立相反内容遗嘱。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如遗嘱人意愿的明确性、遗嘱的复杂程度等。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操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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