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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4岁了,去一家公司做饭工资是五千一个月的,从4月24号开始上班,说一个月试用期,然后5月11号她们觉得我做饭不合口味就解散了,然后公司说试用期没有法定节假日,就是说五一放假五天不给工资,后来又说只是给五一那天的,还有就是我做完了到5月11号了12号就是星期天是不是应该算

讨薪 2024-05-16 15: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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