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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三个月的合同,工作了20多天想走,我会有工资吗?

讨薪 2024-05-16 2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资,是劳动者合法的收入,因此,无论劳动者工作几天,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结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只要是你自己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企业不同意,那它就是违法,你再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要提前一个月提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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