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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形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进行变更?

土地纠纷 2024-05-17 0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指已交付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或未交付也未办理变更,或已办理变更但未交付等情形。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条,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可能导致被认定为未履行出资义务。
  •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情况复杂,处理方式包括:1. 已交付未变更的,责令改正并设定合理期限;2. 未交付未变更的,可催告履行或解除合同;3. 已变更未交付的,应催促交付并确保权益。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责令改正、催告履行、解除合同等。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实际情况,如已交付使用但未变更的可责令改正,若拒不改正则可考虑解除合同,以确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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