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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未由共有人签订

房屋买卖 2024-05-18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部分共有人未签字的情况下,该合同依然是有效的,能单独出具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承诺书。房屋出售时,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受人存有过错,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买卖合同只要是依法订立,且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公平自愿的签订,就是有效合同。
  • 只要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公证并不是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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