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我一次性支付对方4万元,房子归我所有。但是女方不想拿走自己的日用品(衣服等物品)。我该怎么办?我已经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女方不想拿走自己的日用品(衣服等物品)。我该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5-19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前,夫妻个人有权利提前拿走自己的物品,自己物品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个人对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法律规定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离婚协议自离婚登记后生效,如果双方不履行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喀什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