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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劳动合同法》说,如果你在30天前提出离职,你可以在到期时离职。但《会计法》表示,离职前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我提前30天提出离职。如果公司找不到人交接,我还能离职吗?在这种情况下,离职是否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9 1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提前30天辞职到日期老板不让走的,员工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因为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的,三十天到了,员工不需要经过公司的批准即可离职。如果公司不配合办理离职,或者因此克扣劳动者工资,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为难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因为劳动合同和单位出现纠纷,应该是需要劳动仲裁先置的原则。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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