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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户。住在镇上的安置房里。又回老家继续建新房,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4-05-21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新建住房。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2、改建住房。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3、修缮住房。对原住房已经严重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4、置换住房。对于没有住房的,除采取新建住房外,还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的,安排没有住房的困难群众居住。法律依据:《住房租赁条例》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住房租赁实行实名交易制度,当事人在住房租赁活动中,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在住房租赁活动中采集的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信息。
  • 如果遇到了安置拆迁房问题的,可以与当地的征收拆迁补偿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于被侵犯的权利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
  • 你好,安置房问题涉及的问题较复杂,有困难的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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