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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化工厂分公司人员,本部在另一个省份,整个车间大部分人在外地化工厂进行学习,四班三倒,公司要求每天白班下班加班两个小时,两天休班要加班一天半,每星期上班时间55小时,且没有加班费用。这种是否构成违法?我该通过什么渠道方式进行举报可以保证不被人知道呢?

讨薪 2024-05-21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该国企化工厂的加班要求已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加班,且应支付加班费。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员工权益受损,企业面临法律处罚。建议您尽快采取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措施。
  • 针对此问题,您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选择举报可快速得到监管部门介入,而选择劳动仲裁则能更全面地维护自身权益。请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最合适的处理方式。
  • 违法。处理方式如下:
    1. 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提供详细加班证据,确保匿名性。
    2.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调整加班时间并支付加班费,需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 与工厂协商,提出合理加班要求,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保护自身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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