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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在要辞退我,但是说的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没有书面的辞退通知书,也没有提前30天通知,现在我可以要回:1、2月份由于我请假了5天,社保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均由我个人承担,第二个月只补给我公司部分的50%,理由是我在春节后由于请假未按时返岗; 2、公司有规定欠班时长累计80小时后将全部清除所有欠班,不管是事假还是公司原因放假,统一都算到欠班内,且未安排还班,导致我3月份清余假117小时,累计扣款3000余元;3、公司以入职公司未满一年为理由只给我3天年假,其余公司放假全部按欠班调休算,但并未安排调休。请问以上三条是否合理合法,我是否可以要求退回我的应得薪资,现目前这种情况辞退是给N还是N+1

其他 2024-05-21 1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辞退你但无书面通知,且社保、欠班、年假处理存在问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解除劳动合同、社保、欠班及年假等产生的争议,均可申请仲裁。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你的合法权益。
  • 你可以选择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与公司协商、申请调解、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建议先尝试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其他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
  • 针对公司辞退问题,你可以采取以下操作:1. 与公司协商,要求合理的补偿和处理方案;2. 协商不成,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 调解无果,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4. 对仲裁结果不满,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每一步操作都需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你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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